| 昨日,市民刘先生来电反映:在芝罘屯路铁路公司对面一家商店出售韩国商品,部分商品无中文标识,使用起来极为不便,消费者有无其它利益受损不得而知。
记者刘海玲核实报道:女服务员告诉记者,该店是连锁店,在市区还有其它店面,主营韩国商品。记者看到,商品有食品、化妆品等,有的商品加贴了中文标识,但是有的却没有一个汉字。记者拿起一盒货架标签上写着“按摩膏”的商品,上面全是韩文,服务员介绍说这是保养皮肤用的按摩膏,当记者问其成分时,她说不知道。
什么有些商品没有中文标识?服务员说,有的商品购进来时就有中文标识,而有的没有,或没来得及加贴。 投诉者刘先生认为,无中文标识至少有以下几方面危害:一是不能让消费者全面准确地了解商品的功能及其它信息,以致无法正常使用;二是商品一旦出现质量或其它问题时,不能及时与厂家或代理商取得联系,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;三是从一定程度上给“三无”的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提供了机会。
阅读提示:记者了解到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27条规定,进入市场销售的产品,其外包装上必须有中文标识,注明该产品的成分、用途、含量、性能等。如果是进口的“洋”货,那么也必须有相应的中文说明。否则,有关部门将依法对该产品进行扣押或责令商家限期改正。
冰哥的话:入世后,大量洋货进入我国市场,禁止销售无中文标识的商品是很有必要的,也是势在必行的,有关部门应加强这方面的监督检查,给消费者提供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。记者热线:1395356050013356970085冰哥监督台 |